法律分析: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时限为2年。如果工伤申请时限错过了,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赔偿。但是,是否能得到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需要证明受伤的行为确实是工作中发生的,并且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致残、死亡的,依照本法规定的标准,在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工伤保险范围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民事诉讼请求权的主体可以是依法享有该权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求权的内容应当是合法的民事权益。第一百七十一条 民事诉讼请求权的主体依据事实合法地请求人民法院保障其民事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 目的地人民法院不得驳回工伤职工向本单位提交补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