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负债是否共同承担,取决于债务是否用于双方生活或对方是否知情。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履行抚养义务、尽赡养义务所致的债务应共同承担。婚前个人债务、未经协商资助他人债务、个人经济活动所致的债务等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双方有补充约定。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负债是共同承担吗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
(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因此,对于离婚后负债是否共同承担需要根据负债是否用于双方生活或对方是否知情来判定。如果是为了共同抚养家庭,作为家庭开支而负债,那么离婚后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欠下私债,并且没有用于共同开支则离婚后需个人承担。
结语
离婚后的负债共同承担与否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若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履行抚养义务或尽赡养义务所致,则应共同承担。借款购置的夫妻共同财产及从事个体经营的收入也属共同财产,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然而,个人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未经协商资助他人债务、个人经济活动所负债务等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双方有补充约定。因此,离婚后负债是否共同承担需根据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及对方是否知情来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