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和非罪之间的界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一般非法拘禁行为是指对他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非法拘禁犯罪则是指以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在于主体要件、犯罪对象和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对
法律分析
非法拘禁罪和非罪之间的界限:
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
在我国,非法拘禁罪是指对他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它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此相对,非罪行为指的是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例如民事纠纷、行政违法等。这些行为虽然也是违法的,但与非法拘禁罪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2、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
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
(2)犯罪对象不同。
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拓展延伸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行为界限是司法实践中一个重要的问题。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一种犯罪行为。而非罪行为则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为人实施的合法行为。
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时,需要考虑四个要件:一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二是以非法手段实施,三是具有故意,四是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动机,即是否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故意。
如果一个行为满足以上四个要件,但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则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属于非罪行为。相反,如果行为未满足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则属于合法行为。
总之,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结语
非法拘禁罪和非罪之间的界限需要明确。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区别。非法拘禁罪是指对他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而非罪行为则包括民事纠纷、行政违法等,虽然也是违法的,但与非法拘禁罪在法律上存在差异。
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也需要划分清楚。两者都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但主体、犯罪对象和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存在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犯罪对象是一般公民,犯罪行为表现包括非法拘禁他人和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对象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表现包括非法拘禁他人和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
因此,要明确非法拘禁罪和非罪之间的界限以及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需要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并能够准确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