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也可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只需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的认定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突发疾病死亡、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受伤、军队伤残复发等情形也可视为工伤。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一、未签劳动合同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即使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工伤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等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结语
劳动合同未签订是否能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若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的认定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职工符合相应情形应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五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