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假币需办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2 08:59:45
借用假币需办理
法律分析。应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打印“假币借用凭证”,印鉴加盖齐全后,一联交借用人,一联作暂借卡片,一联用于登记假币总分登记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银行假币处置规程》。第二十一条 假币资料或样张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第二十二条 假币资料或样张归还,应将实物与暂借卡片进行核对,无误后在暂借卡片上注明归还日期,并登记假币总分登记簿。
导读法律分析。应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打印“假币借用凭证”,印鉴加盖齐全后,一联交借用人,一联作暂借卡片,一联用于登记假币总分登记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银行假币处置规程》。第二十一条 假币资料或样张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第二十二条 假币资料或样张归还,应将实物与暂借卡片进行核对,无误后在暂借卡片上注明归还日期,并登记假币总分登记簿。

法律分析:
应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打印“假币借用凭证”,印鉴加盖齐全后,一联交借用人,一联作暂借卡片,一联用于登记假币总分登记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银行假币处置规程》
第二十一条 假币资料或样张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假币资料或样张归还,应将实物与暂借卡片进行核对,无误后在暂借卡片上注明归还日期,并登记假币总分登记簿。
借用假币需办理
法律分析。应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打印“假币借用凭证”,印鉴加盖齐全后,一联交借用人,一联作暂借卡片,一联用于登记假币总分登记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银行假币处置规程》。第二十一条 假币资料或样张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第二十二条 假币资料或样张归还,应将实物与暂借卡片进行核对,无误后在暂借卡片上注明归还日期,并登记假币总分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