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情况包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刑罚;依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证据不足。
法律分析
聚众斗殴的在以下情况下检察院会决定不起诉: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八)证据不足的。
拓展延伸
聚众斗殴罪的检察院不立案侦查条件及相关规定
聚众斗殴罪的检察院不立案侦查条件及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聚众斗殴行为属于轻微的、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检察院可能不立案侦查。其次,如果斗殴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检察院也不会立案侦查。此外,如果斗殴行为的参与者已经达成和解或赔偿协议,且受害人已经表示谅解,检察院也可能不立案侦查。最后,如果斗殴行为的参与者是未成年人,且已经接受了相关教育或处罚,检察院可能会酌情不立案侦查。总之,检察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侦查聚众斗殴罪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相关规定,保证公正、合法的执法原则。
结语
聚众斗殴罪的检察院不立案侦查时,可能考虑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罪、未告或撤告、犯罪嫌疑人死亡、法律免责、不需要判罚或免罚、证据不足等因素。检察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执法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