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受工伤,员工需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协商、提出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工伤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营养费等。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受工伤,想要获得赔偿,必须遵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协商、提出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二、工伤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劳动者在受伤之后,若是有材料证明自己受的是工伤,可以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一旦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不管是否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受伤的职员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形,延期单位让自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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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医疗事故诊断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作出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认定申请有效。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认定申请也不予受理。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医疗事故诊断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作出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工伤认定申请有效。
结语
工伤认定、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是员工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受工伤获得赔偿的必经程序。其中,工伤报告、工伤认定、工伤鉴定是必走程序,而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是可选程序。工伤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