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的范围: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一、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首先要排除该合同纠纷不涉及专属管辖,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继承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等,再次要排除约定管辖,如当事人对管辖法院存在有效约定,则按照约定管辖的提起诉讼。排除了以上的专属管辖和约定管辖后,按照一般管辖来判断,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诉专属管辖四种合同
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具体分类如下:
1.国内案件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海事法院的专属管辖
(1)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2)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3)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3.涉外案件专属管辖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对外国法院管辖的排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