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院收到辩护人收集证据申请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2 10:06:29
文档

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院收到辩护人收集证据申请怎么办

1、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院收到辩护人收集证据申请后,检察院要及时审查,按以下情形处理。(1)经审查,认为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决定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2)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二条。一、移送审查起诉是怎样。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主要是由检察院负责进行审查和法院进行审理,具体的内容为。(一)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决定。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推荐度:
导读1、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院收到辩护人收集证据申请后,检察院要及时审查,按以下情形处理。(1)经审查,认为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决定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2)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二条。一、移送审查起诉是怎样。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主要是由检察院负责进行审查和法院进行审理,具体的内容为。(一)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决定。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1、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院收到辩护人收集证据申请后,检察院要及时审查,按以下情形处理:

(1)经审查,认为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决定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

(2)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二条

一、移送审查起诉是怎样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主要是由检察院负责进行审查和法院进行审理,具体的内容为:

(一)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决定: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3、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4、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后,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1、独立辩护权。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取证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意见权。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护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为此,一审人民法院应及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辩护人,以防限制辩护人行使这项权利。

7、有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有关问题已在辩护权的有关论述中论及;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中途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

三、职务犯罪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置

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后,就要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

符合立案条件,但犯罪嫌疑人尚未确定的,可以依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作出立案决定。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

(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

(三)事实或者证据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办案过程中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文档

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院收到辩护人收集证据申请怎么办

1、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院收到辩护人收集证据申请后,检察院要及时审查,按以下情形处理。(1)经审查,认为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决定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2)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二条。一、移送审查起诉是怎样。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主要是由检察院负责进行审查和法院进行审理,具体的内容为。(一)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决定。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