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合同一般不可单方毁约,但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有特殊规定。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目的和政府干预程度。聘用合同相对稳定,但离职需按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一、签了聘任合同可以单方毁约吗?
签了聘任合同一般是不可以单方毁约的。
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受聘人员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有的需要得到单位批准,特殊岗位人员还不能辞职,对一般受聘人员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必须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满六个月后,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故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辞职权利有一定限制和禁止,但事业单位限制工作人员辞职权利应依法行使,不得滥用权利。
二、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百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3、事业单位则度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
4、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知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5、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道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
实际上聘用合同相对来说要比劳动合同稳定一些,按照有些人的理解,如果是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跟事业单位签了聘用合同以后就等于是正式在编人员了,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这些在编人员要离职的话,得按照事业单位的规定离职。
结语
签了聘任合同一般是不可以单方毁约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但双方约定另外除外。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受聘人员辞职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和禁止,但应依法行使,不得滥用权利。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内容反映、劳动成果表现、社会效益以及政府干预程度等方面。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相对稳定,离职需按照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