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不能随便剥夺股东资格的。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章程实质性剥夺股东的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怎样让股东实现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即可: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4、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二、股东转让股份可不可以查公司财务报表
股东转让股份不可以查公司财务。需要注意:
1、股东权是一种会员权,取得会员权是基于取得会员资格,取得会员资格是取得会员权的前提。失去会员资格意味着失去会员权;
2、股东转让股权后,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隐瞒利润,应有权查阅其作为股东期间公司的财务状况。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要求查阅公司财务报表的前提是,有初步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在持股期间受到损害,并要求依法查阅或复制公司在持股期间的具体文件和材料,人民法院允许,如果你没有股东资格,想行使知情权,你必须有证据证明你在持股期间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有哪些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