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结婚前的财产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行为是婚前财产的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要准备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和其他必要性材料等。
一、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有: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三、离婚后财产公证有效吗
离婚后财产公证有效。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对财产进行公证是有效的,一般这个时候就是防止对方后悔,进行公证对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财产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好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