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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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1 12:40:04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有: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房价变动影响合同的履行;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提起的诉讼;延迟交房办理过户登记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导读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有: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房价变动影响合同的履行;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提起的诉讼;延迟交房办理过户登记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有: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房价变动影响合同的履行;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提起的诉讼;延迟交房办理过户登记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有: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房价变动影响合同的履行;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提起的诉讼;延迟交房办理过户登记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