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离婚后对子女有影响。
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以下限制消费措施:
1、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进行高档装修;
4、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5、不得旅游、度假;
6、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这些限制可能会影响子女的教育选择和生活品质,不能享受某些高消费服务或商品,可能会对成长环境和社会经验产生负面效应。
失信人的法律后果:
1、限制高消费行为;
2、影响信用记录;
3、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4、限制出境;
5、影响贷款及信用卡申请;
6、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
失信人的法律后果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还会影响到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举的几个方面。
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在离婚后将受到一系列限制消费措施,如不能乘坐某些交通工具、入住高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和高档车辆、旅游度假,以及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些限制不仅影响其个人生活品质,还可能对子女的教育选择和成长环境产生长远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