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户口迁出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此条法规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在民法典实行之后,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有一方在30天内反悔,不同意离婚了,那不愿意离婚的这一方就可以去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离婚登记无效。如果30天之后,双方坚持离婚,并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则代表离婚成功。
3、否则,只要有一方不到场或者反悔,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即离婚登记无效。
离婚冷静期间是不算离婚的。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有一方不想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期满后,没有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因此在离婚冷静期间是不算离婚的,夫妻双方在拿到离婚证后,才算离婚,婚姻关系才算解除。
二、最高法离婚冷静期时间
对于那些一时冲动想要离婚的夫妻,法院正设法让他们冷静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也就是说,在最长3个月的时间内,法院暂不作出判决,一切等冷静期过后再说。
上述规定出自最高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中。该文件内容在最高法召开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公开。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为两年。目前已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