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改姓需要生父到场签字,因为其属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办理变更姓名时,其需要孩子的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去申请变更登记,孩子作为未成年人一般不具有自己直接变更的权利。
法律分析
小孩改姓需要生父到场签字,因为其属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办理变更姓名时,其需要孩子的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去申请变更登记,孩子作为未成年人一般不具有自己直接变更的权利。
拓展延伸
未满18岁未成年人改姓流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可以主动选择修改自己的姓名。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利益,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会因为姓名问题受到歧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未成年人要改姓仍需经过一定的程序。首先,监护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为未成年人办理相应的手续,使其姓名得以修改。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得干涉未成年人的姓名选择。即使监护人认为未成年人改姓会对其成长造成不良影响,也必须尊重其个人意愿,不得强迫。
在未成年人改姓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会要求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此外,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相关部门应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密,避免泄露。
总的来说,未成年人改姓是一项合法合规的行为,旨在保护他们的个人权益。在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应依法办事,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确保整个流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因此,在办理小孩改姓时,生父或收养人需要到场签字,以便户口登记机关能够及时处理变更申请。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未成年人通常不具备直接变更姓名权,需要由其父母或收养人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