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劳动教养、拒不接受指定工作或其他违法情形,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
法律分析
是违法。
是违法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拓展延伸
边工作领取失业金的法律规定及限制
边工作领取失业金的法律规定及限制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当前法律,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从事全职或兼职工作,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然而,具体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允许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进行一定程度的工作,但需遵守严格的限制和规定。例如,您可能需要在报告工作收入方面遵守特定的要求,确保您的收入不超过规定的限额。此外,不诚实地隐瞒工作情况也可能导致失业金的停止和追回。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限制,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结语
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特定工作是违法的。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限制和规定,因此建议您咨询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