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工资、福利分房等财产,因此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公积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包括近年新出现的各种款项和个人财产投资收益。
法律分析
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还存在的时候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公积金可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公积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近年新出现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款项以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公积金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公积金处理是在夫妻离婚或分居时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或分居时进行合理的分割。而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夫妻可以选择将公积金进行平分,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分割。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办理相关手续,如提交离婚证明、财产清单等文件。此外,夫妻还可以选择将公积金转移至自己的个人账户或继续共同使用。总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公积金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处理。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公积金处理是夫妻离婚或分居时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应进行合理的分割。根据地区规定,公积金可进行平分或协商分割,需办理相关手续。夫妻可选择转移至个人账户或继续共同使用。合理安排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公积金,需考虑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