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阶段是否从2003年起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1 10:52:36
文档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阶段是否从2003年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从2003年开始的。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推荐度:
导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从2003年开始的。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从2003年开始的。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2、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文档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阶段是否从2003年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从2003年开始的。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