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配偶的公积金还房贷的方法如下: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中有足够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的期限必须超过1年;
3、双方均无需归还的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单位为借贷者缴纳公积金后,借贷者将拥有一个公积金账号;
7、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公积金账户状态:必须是正常状态,不能是封存、销户等非正常状态;
2、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缴存比例通常在5%-12%之间;
3、公积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以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4、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人需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如缴存年限、缴存额度等;
5、公积金提取限制: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时,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提取额度通常不能超过已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
6、公积金联名账户:夫妻双方可以申请设立公积金联名账户,用于共同还贷;
7、公积金还贷流程:需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包括提交申请、审核、签订协议等步骤。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且账户中有足够金额,且缴纳期限超过1年,且无需归还的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必须有双方名字,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结婚证明,且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方可使用配偶的公积金还房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