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放弃继承遗产流程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公证处放弃继承遗产的流程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和出具公证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经过公证的声明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未经公证的声明书也有法律效力。放弃继承权的决定无需公证,但一旦放弃,不能反悔,且放弃是为逃避义务而无效的。
法律分析
一、到公证处放弃继承遗产流程是什么?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要公证吗?
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继承权,想恢复继承权则需要由法院决定。
所以,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因为公证还是需要收费的。
实际上,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决定没有必要到公证机构公证的,因为即便不公证,只要本人当初自愿决定放弃继承权的,也不可以再反悔了,相反,放弃继承权是为了逃避应尽义务的,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决定是无效的。
结语
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尽管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没有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继承权,想要恢复继承权,则需要法院的决定。因此,对于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决定,实际上并没有必要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请注意,公证机构收费。放弃继承权是为了逃避应尽义务,如果当初自愿决定放弃继承权,则无法再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