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属是离婚时的重要问题。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是全款买房,离婚时不予分割。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且一方全款买房,法院进行分割。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的方式和登记人也会影响房产归属。
法律分析
车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房子应按以下情况处理:
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 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非另有约定。
2. 一方全款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 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 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5. 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非另有约定。
6.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全款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