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怀孕期间劳动者可以被辞退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工作任务、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怀孕期间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否则不能辞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怀孕期间员工的权益保障及福利政策
怀孕期间,员工享有一系列的权益保障和福利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得因员工怀孕而辞退员工。相反,公司应该提供合理的安排和支持,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这包括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调整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以适应员工的身体变化。此外,员工还享有产假和护理假等福利,以便照顾新生儿和自身恢复。公司还应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险和福利计划,以支持员工的健康需求。总之,怀孕期间,员工的权益应得到充分的保障,公司有责任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结语
怀孕期间,员工享有权益保障和福利政策,公司不得因员工怀孕而辞退员工。公司应提供合理安排和支持,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员工享有适应身体变化的工作环境、调整工作任务和时间的权利。此外,产假和护理假等福利应得到提供,公司还应提供医疗保险和福利计划。员工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公司有责任尊重和维护员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