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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拆公民有知情权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1 11: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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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拆公民有知情权吗

关于强拆公民是有知情权的,房屋拆迁知情权在行政机关获取信息中处于绝对优势,与被征收人处于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补偿活动时,应当充分保护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行政机关对行政决定,除依法受保护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予以公开。被征收人只有了解征收补偿活动有关的信息后,才能参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拆迁没给补偿款怎么办。拆迁后未支付补偿,被拆迁人有如下解决办法。一、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对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无异议,但征收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协议。(1)如果对方欠款,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划拨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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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强拆公民是有知情权的,房屋拆迁知情权在行政机关获取信息中处于绝对优势,与被征收人处于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补偿活动时,应当充分保护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行政机关对行政决定,除依法受保护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予以公开。被征收人只有了解征收补偿活动有关的信息后,才能参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拆迁没给补偿款怎么办。拆迁后未支付补偿,被拆迁人有如下解决办法。一、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对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无异议,但征收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协议。(1)如果对方欠款,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划拨拆迁补偿款。


关于强拆公民是有知情权的,房屋拆迁知情权在行政机关获取信息中处于绝对优势,与被征收人处于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补偿活动时,应当充分保护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行政机关对行政决定,除依法受保护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予以公开。被征收人只有了解征收补偿活动有关的信息后,才能参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拆迁没给补偿款怎么办

拆迁后未支付补偿,被拆迁人有如下解决办法:

一、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对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无异议,但征收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协议:

(1)如果对方欠款,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划拨拆迁补偿款;

(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被征收人可对房屋征收及其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作出该房屋征收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2、对房屋征收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或者经复议后对复议的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即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因对房屋征收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提起行政诉讼时,被告应当为:

1)直接对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的,作出该拆迁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决定提起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拆迁补偿决定的,作出原拆迁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3)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决定提起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拆迁补偿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被拆迁人起诉原拆迁补偿决定的,作出原拆迁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5)房屋拆迁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作出拆迁、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对该决定不服的,该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被告。

二、强拆合法住宅是违法的吗

不一定是违法的。强拆合法唯一住宅是不是合法,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经法院批准的,强拆房屋行为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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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拆公民有知情权吗

关于强拆公民是有知情权的,房屋拆迁知情权在行政机关获取信息中处于绝对优势,与被征收人处于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补偿活动时,应当充分保护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行政机关对行政决定,除依法受保护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予以公开。被征收人只有了解征收补偿活动有关的信息后,才能参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拆迁没给补偿款怎么办。拆迁后未支付补偿,被拆迁人有如下解决办法。一、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对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无异议,但征收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协议。(1)如果对方欠款,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划拨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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