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外遇不犯法。
已婚女性有外遇在法律上通常不构成犯罪,除非行为涉及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结婚。在婚姻的法律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男性有妻子、女性有丈夫的状态被视为有配偶。如果已婚女性仅是与他人发生情感或性关系,而没有进行法律上的再婚行为,那么这种行为虽然在道德上可能受到谴责,但不构成犯罪。然而,如果因为外遇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民法典对外遇的法律后果:
1、离婚权利:配偶有权提出离婚,并可能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获得有利判决;
2、损害赔偿:配偶可要求外遇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3、名誉权保护:配偶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4、财产分割影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能会考虑外遇行为;
5、子女抚养权:外遇行为可能影响法院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
综上所述,已婚女性有外遇在法律上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可能导致婚姻破裂并引发损害赔偿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