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实习期是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素质的过程,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在实习期,学生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单位无需承担责任;而在试用期,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单位需支付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实习期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素质,而试用期是为了获取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
法律分析
实习期不等于试用期。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与实习期主要有以下区别:
1、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调整。
5、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结语
实习期与试用期有明显区别。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与工作提升自身素质的过程,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在法律上,两者的权益和义务也有所不同。实习期是为了学校与学生共同目的,提高学生素质;而试用期是为了用人单位获得满足需求的人力资源。因此,实习期与试用期在当事人身份、目的和法律规范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