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自己的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吗
首先法人是组织,不存在死亡的问题,能够死亡的只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死亡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用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至于股东,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
二、股东起诉是法律的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和股东是没有关系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的有限责任,一般是不会对外承担责任的。除非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