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处理办法及代位继承人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子女的直系晚辈或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被抵押的房产可以继承,但继承人需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偿还贷款。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价值部分可自愿偿还。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继承抵押房产后,继承人需继续偿还贷款。
法律分析
一、遗产的代位继承怎么处理?
代位继承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如果其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二、被抵押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被银行抵押的房产是可以继承。但是继承人如果处分该房产则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继承后继承人要偿还贷款。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由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被银行抵押的房产其实是并不影响继承人继承的。
三、代位继承人有哪些?
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具有法定限定性。在确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代位继承只存在于法定继承中,并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抵押给银行的房产依然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继承人得到房产后想要处分该房产,需要通过抵押人的同意。继承之后原房主欠银行的贷款没有还清的,继承人需要继续偿还贷款。
结语
代位继承的处理办法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时,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而如果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被抵押的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继承人需经抵押权人同意才能处置该房产,并需偿还相应贷款。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可自愿偿还。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法律上拟制的血亲。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继承抵押给银行的房产时,继承人需继续偿还未清的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