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特殊门诊拿药怎么报销?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5 07:16:17
文档

特殊门诊拿药怎么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知。1.特殊病种门诊应在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服务部(或协议约定的定点医院)就诊若确需转外地医院就诊的,由医疗服务部(或协议约定的定点医院)出具证明,经社保中心批准。优化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探索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路径。2.一个结算年度内,特殊病职工起付标准:1000元,城镇居民起付标准:500元。起付标准以内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职工报80%,居民报40%(注: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3.药品、诊疗项目报销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执行。4.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仅限于已审批的特殊病种。5.报销时携带医保C卡、特殊病种门诊发票、病历、处方等相关材料。
推荐度:
导读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知。1.特殊病种门诊应在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服务部(或协议约定的定点医院)就诊若确需转外地医院就诊的,由医疗服务部(或协议约定的定点医院)出具证明,经社保中心批准。优化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探索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路径。2.一个结算年度内,特殊病职工起付标准:1000元,城镇居民起付标准:500元。起付标准以内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职工报80%,居民报40%(注: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3.药品、诊疗项目报销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执行。4.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仅限于已审批的特殊病种。5.报销时携带医保C卡、特殊病种门诊发票、病历、处方等相关材料。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1.特殊病种门诊应在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服务部(或协议约定的定点医院)就诊若确需转外地医院就诊的,由医疗服务部(或协议约定的定点医院)出具证明,经社保中心批准。优化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探索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路径。

2.一个结算年度内,特殊病职工起付标准:1000元,城镇居民起付标准:500元。起付标准以内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职工报80%,居民报40%(注: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3.药品、诊疗项目报销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执行。

4.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仅限于已审批的特殊病种。

5.报销时携带医保C卡、特殊病种门诊发票、病历、处方等相关材料。

6.特殊病种在定点门诊部就诊凭医保C卡结算,转诊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后送社保中心报销。

7.每次就诊时,请仔细核对发票上的姓名、财务公章。

8.每次配药量不得超过一个月。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文档

特殊门诊拿药怎么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知。1.特殊病种门诊应在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服务部(或协议约定的定点医院)就诊若确需转外地医院就诊的,由医疗服务部(或协议约定的定点医院)出具证明,经社保中心批准。优化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探索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路径。2.一个结算年度内,特殊病职工起付标准:1000元,城镇居民起付标准:500元。起付标准以内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职工报80%,居民报40%(注: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3.药品、诊疗项目报销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执行。4.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仅限于已审批的特殊病种。5.报销时携带医保C卡、特殊病种门诊发票、病历、处方等相关材料。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