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另一方执行离婚协议的相关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怎样确定离婚案件抚养费申请执行人
确定离婚案件抚养费申请执行人的方式:申请执行人一般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抚养费请求权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儿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或者男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又不想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3)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三、一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3)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