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的居民想要办理身份证,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应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同时,身份证单独不可以拿来贷款,需要提供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银行流水、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征信报告、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分析
一、在外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哪些证件?
在外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证件:
1. 证明身份的证件: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证明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到期换领身份证提前几天办理
到期换领身份证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注意,临时身份证是有使用期限的,超过期限就无效了。
三、身份证可以拿来贷款吗
身份证单独不可以拿来贷款,贷款除了要拿身份证还要带上以下资料:
1.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
3.银行流水;
4.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5.征信报告;
6.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拓展延伸
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禁止以任何形式恶意相对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包括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犯有诈骗罪、贷款罪等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因此,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不得被用于贷款或其他非法目的。如果您需要贷款,请务必通过正规途径,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在外地的居民想要办理身份证,需要携带证明身份的证件、证明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而到期换领身份证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同时,身份证不能单独拿来贷款,贷款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