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法院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取50元的诉讼费用,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当事人需要预先交纳诉讼费用,并在法院立案之后7日内进行预交。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一、关于法院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取50元的诉讼费用(但通常会收取30至50元的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二、法院诉讼费怎么支付
诉讼费用由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向法院预先交纳,法院收到诉讼费用后要向原告出具相关的凭证。
法院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诉讼费一般是起诉时由起诉方预交,如果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撤诉处理,所以诉讼费的缴纳很重要,是立案的重要凭据。
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缴纳的是胜诉方,可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但有时法院也会在判决中让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
三、法院起诉费什么时候交
在法治盛行的今天,许多民众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都会选择通过诉讼途径加以解决,司法是有成本的,会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减免。那么,案件起诉的诉讼费什么时候交?一般是由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法院立案之后,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进行预交。另外,对于反诉的案件,是在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向法院缴纳。在通知缴纳诉讼费的期间内,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如果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没有提出缓交诉讼费的申请,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因此诉讼费一定要按时缴纳。
结语
法院诉讼费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是诉讼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取50元的诉讼费用,但通常会收取30至50元的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在立案时,当事人可以出于省费用的考虑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一旦法院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在起诉时预先交纳诉讼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诉讼费,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