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有追诉时效,这是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职务犯罪有追诉时效。职务犯罪主要包括贪污贿赂类犯罪和渎职类犯罪,常见的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追诉时效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职务犯罪有追诉时效吗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拓展延伸
追诉时效如何影响职务犯罪定罪量刑
追诉时效是影响职务犯罪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10年。如果超过10年,司法机关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行为,如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如果其行为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由于当时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为20年,因此如果现在还未到20年期限届满,司法机关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行为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之后,根据现在的《刑法》规定,追诉时效为15年。因此,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之后,如果现在还未到15年期限届满,司法机关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对于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司法机关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之后,司法机关仍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其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语
职务犯罪有追诉时效,如果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