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形成时间。
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意味着,无论是哪一方对外举债,另一方都有义务共同偿还。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那么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是因为,这些债务通常是为了满足家庭生活的日常需要,如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医疗费用等,因此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共同偿还。
夫妻之间的债务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公证处可以公证夫妻间的债务,这通常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件、结婚证件以及债务证明等。公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并确保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得到正式记录。公证的债务协议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债务协议的内容涉及第三方的利益,公证机构会审查其是否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例如,夫妻双方约定将债务分担,但不能对抗债权人。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的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夫妻之间的财产制度。在一般情况下,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是个人债务或者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则应由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