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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村里给小孩补分的地有点出入,已种了十多年了,现在地邻相强行占有,找村里从新量地,应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6 09: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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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村里给小孩补分的地有点出入,已种了十多年了,现在地邻相强行占有,找村里从新量地,应怎么办?

村里占地不给钱可以到镇政府申请协商,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在村里分的土地上种了十多年的油茶树,15年到了,村长和村民要求把油茶地重新分配,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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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村里占地不给钱可以到镇政府申请协商,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在村里分的土地上种了十多年的油茶树,15年到了,村长和村民要求把油茶地重新分配,这样合法吗。


村里占地不给钱可以到镇政府申请协商,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我在村里分的土地上种了十多年的油茶树,15年到了,村长和村民要求把油茶地重新分配,这样合法吗?

重新分配:就是把全村每家每户的家庭联产承包的地全部收集起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重新分配,但是这需要获得全村人的同意,还需要上级乡镇政府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村里有机动地应该给新生儿分吗?

分配方案要经本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以前种的集体的地,现在村里别的人告我们,要我们帮地叫出来,怎么办

应以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的名义起诉集体土地争议。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是集体财产的管理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诉讼主体的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有权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村里每年涨土地承包费,现在每亩地500元,合理吗?

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最高不得超过30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我的户口已经搬到村里20多年了,现在村里征收拆迁,我能得到安置和补偿吗?

可以拿到补偿。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照房屋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将拆迁的平米数,用作依据,补偿现金也或者相应平米的还迁房。一般商业开发用的都是这种方式。另一种方式为人口补偿,也就是是说实际的房屋面积不做计算,只计算在拆迁区域的户口人数,以这人数为依据进行经济补偿以及还迁房屋面积计算。《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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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村里给小孩补分的地有点出入,已种了十多年了,现在地邻相强行占有,找村里从新量地,应怎么办?

村里占地不给钱可以到镇政府申请协商,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在村里分的土地上种了十多年的油茶树,15年到了,村长和村民要求把油茶地重新分配,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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