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团体注销申请步骤包括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进行书面审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全国性和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分别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对于准予注销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会制作文书并送达申请人,收回原证件,同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法律分析
一、上海社会团体注销申请步骤如下: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对其进行审查;
(2)登记管理机关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根据决定结果制作文书并送达申请人,收回原证件,同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二、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社会团体法》的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未履行义务或发生违法行为,社会团体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那么,上海社会团体注销申请步骤是什么呢?
首先,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然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核准。接着,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社会组织名称自公告之日起消除。最后,原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载该社会组织自始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未清算财产、清退成员或者处理其未了结的活动,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清算材料。如果社会团体拒绝提供,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清算。
结语
上海社会团体注销的申请步骤和依据已经详细说明,申请人只需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将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作出决定后制作文书并送达申请人,收回原证件,同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而办理注销的依据则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02-06)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02-06) 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02-06)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