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私人财产属于刑法中故意毁坏财物罪,符合相关立案标准的,可以对侵权人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损失金额、次数、纠集人数和情节严重程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罚依据毁坏的程度和情节轻重而定,从拘役到有期徒刑不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取决于损失金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
法律分析
故意伤害私人财产属于刑法中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一罪名,符合相关立案标准的,可以对侵权人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规定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知识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
按照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结语
故意伤害私人财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符合相关标准将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通知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犯罪、纠集他人犯罪或情节严重的应立案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根据数额和情节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需考虑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