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起诉、请求和承诺。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时,诉讼时效从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超过保证期限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保证期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期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包括:
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二、一般保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保证期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事由并不适用于保证期间。按照民法理论,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利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是胜诉权,即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而连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权利人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权力将使权利义务归于消灭。《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结语
保证期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起诉、请求和承诺。起诉行为、请求行为和承诺行为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从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而是一个固定的期限。超过保证期间后,债权人将无法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