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签字要求及范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未签字或不知情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财产不足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购置财产的债务、家庭生活债务、生产经营债务、治病债务、抚养子女债务、赡养老人债务、教育费用债务、社交费用债务、协议约定债务等。
法律分析
一、丈夫贷款妻子是否要签字
1、丈夫贷款如果妻子同意,是要签字的。丈夫贷款不是必须妻子签字,如该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妻子不知情也未签字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如贷款时只有丈夫一人签字,妻子事后追认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则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决。此外,还有其他情况下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