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被追尾的责任认定: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大货车被追尾的责任由公安机关根据当事人行为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一方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多方过错则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交警部门应在十日内制作认定书,并记录相关事项。
法律分析
一、如何对大货车被追尾的责任进行认定
1、对大货车被追尾的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记载哪些事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大货车被追尾的责任认定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行为及过错严重程度来划分。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的需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需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双方均无过错则无责任。故意造成事故的一方无责任。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期限为十日内制作认定书,涵盖事故基本情况、经过、证据分析、过错责任或意外原因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一条 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