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依法应该如何分割呢?
作者/胡文友律师
【案情简介】
2015年,乔女士与赵某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乔女士购买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19号楼3层4单元302号的房屋。房屋价款280万元,乔女士出资280万元购房。乔某与乔女士是父女关系,乔某是高能物理研究所职工。2015年5月18日,高能物理研究所出具重要决定事项通知,载明:同意乔某购买其姐姐家在本所的住房。2015年11月30日,涉案房屋过户至乔女士与其父亲乔某名下,登记显示:二人按份共有,乔女士享有99%房屋份额,乔某享有1%的房屋份额。后因共有房屋分割产生纠纷,乔女士便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胡文友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胡文友律师的观点,乔女士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保护。
【判决结果】
一审:乔某配合乔女士将涉案房屋过户至乔女士名下,乔女士给乔某房屋1%份额的补偿6万元。
二审:驳回乔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律师解读】
1.什么是共有房屋?
共有房屋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并共同承担该房屋的义务。
2.共有房屋的形式?
共有房屋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所有权人对于房屋都平等的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而产生,如夫妻关系。
3.共有房屋的处分
按份共有的各个共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但在转让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同共有的房屋在共有关系未终止时,不能对房屋进行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发生,导致共有关系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