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上诉一般多久开庭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6 05:29:42
劳动仲裁后上诉一般多久开庭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导读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劳动仲裁后上诉一般多久开庭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