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签完合同不可毁约,需支付违约金。卖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等。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可由法院适当增减。签合同意味着要履行约定条款,无故毁约将使合同失去意义。
法律分析
一、卖方签完合同可以毁约吗?
卖方签完合同不可以毁约,卖方单方面提出解约,需赔偿买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一般有两种情况:
1、合同中无具体规定,且卖方仅收取定金,尚未发生其他费用,则赔偿双倍定金。
2、如合同中有具体规定或给买方造成损失且买方可提供证据的根据合同规定及损失裁定。
二、签完买卖合同卖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三、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买卖双方都没有任何的权利在签完合同以后无缘无故的毁约,身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就应该知道签合同就意味着要履行合同当中约定的条款,假如说签完合同以后还可以肆无忌惮的毁约,那签合同的意义将荡然无存。
结语
买卖合同签署后,卖方不得无故毁约。如卖方单方面解约,需支付买方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未规定具体金额且仅收取定金,赔偿双倍定金;二是合同规定具体金额或给买方造成损失,按合同规定及损失裁定。买卖合同中卖方可单方面解除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迟延覆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法院减少或增加。签订合同意味着应履行约定条款,否则将削弱合同的意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