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公证的主旨是介绍收养所需的各种材料和办理步骤。申请人需准备身份证明、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健康证明、收养协议等材料。办理过程包括申请、审查和办证。准备充分的材料对于顺利进行收养程序至关重要。了解收养公证的相关知识是必要的。
法律分析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收养公证办理的步骤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的,应予办理,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不管收养人办理收养公证还是办理收养登记,此时肯定都是对材料有所要求的,而要是准备的材料不齐全的话,就会影响到收养程序的进行,因此事先了解一点这方面的知识,其实还是很有必要的。
结语
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个人证明文件,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相关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书面收养协议和亲属关系证明等。办理过程包括申请、审查和办证三个步骤。如果材料不齐全,可能会影响收养程序的进行。因此,提前了解相关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