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和生孩子不在一个医院报销的流程如下:
1、职工个人向社保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提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
2、社保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信息上传至系统;
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信息无误后,拨付生育津贴至参保女职工的社保卡;
4、职工准备相应的证明和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后,按流程领取生育津贴。
医疗报销的资格条件:
1、报销流程的一般步骤包括:首先,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并支付费用;其次,患者需准备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再次,患者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所属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最后,根据保险政策和实际费用,由保险机构进行审核并确定报销金额。;
2、报销资格的基本条件通常包括:参保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接受的治疗必须属于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内;医疗费用的产生必须是合理和必要的;参保人员在报销时需提供完整的医疗费用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3、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其报销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参保人员在报销前应详细了解当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
综上所述,产检和生孩子不在同一医院报销时,参保女职工需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社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其社保卡,职工随后凭证明材料和填写的申请表格领取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