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跳楼未遂 学校该怎样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5 11:01:06
学生跳楼未遂 学校该怎样处理
法律分析。学生身在校内,校方有义务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但学校不用负全责,会根据自杀事件的主观程度来划分责任,通常学校会承担30—40%,并支付一定的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导读法律分析。学生身在校内,校方有义务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但学校不用负全责,会根据自杀事件的主观程度来划分责任,通常学校会承担30—40%,并支付一定的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学生身在校内,校方有义务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但学校不用负全责,会根据自杀事件的主观程度来划分责任,通常学校会承担30—40%,并支付一定的抚恤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跳楼未遂 学校该怎样处理
法律分析。学生身在校内,校方有义务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但学校不用负全责,会根据自杀事件的主观程度来划分责任,通常学校会承担30—40%,并支付一定的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