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包括: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后,不论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无关偿还性质;行为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行为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法律分析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无关紧要。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
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不得撤销。
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拓展延伸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要条件与要求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要条件与要求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债权人必须是合法的债权人,即拥有对债务人的合法债权。其次,债务人必须存在违约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债权人的权益。此外,债权人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并且应当向债务人提出书面通知。债权人还需证明其行使撤销权的事实和依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最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应当是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非滥用权力或违反公序良俗。综上所述,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要条件与要求包括合法债权、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合理时间内行使、书面通知、事实和依据的证明以及合法目的。
结语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且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且有害于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包括合法债权、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合理时间内行使、书面通知、事实和依据的证明以及合法目的。债权人应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权力或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