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死亡需提供相关证明和身份证件办理;正常死亡需提供医学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注销户口;非正常死亡需提供公安部门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注销户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需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意外事故致死或死因不明,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
法律分析
在医院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并办理;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去注销户口;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拓展延伸
医院开具死亡证明:签字要求与亲属关系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医院开具死亡证明时的签字要求与亲属关系密切相关。通常情况下,直系亲属被要求进行签字,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等。这是为了确保签字人能够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并具备合法授权的能力。然而,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医院政策而有所不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无直系亲属或亲属无法到场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进行特殊授权。因此,在需要办理死亡证明时,建议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签字要求和程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后需要办理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手续。医院死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进行办理;正常死亡的,需要提供医学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去注销户口;非正常死亡的,需要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进行户口注销。具体的签字要求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医院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