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劣药行政处罚追溯期有多长?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5 10:12:03
生产劣药行政处罚追溯期有多长?
生产劣药行政处罚追溯期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导读生产劣药行政处罚追溯期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生产劣药行政处罚追溯期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款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生产劣药行政处罚追溯期有多长?
生产劣药行政处罚追溯期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