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学生坠楼死了怎么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5 10:49:10
文档

学生坠楼死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建议及时报警、通知学生家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尽快派人调查,同时请求派出所配合学校做好教学秩序稳定工作。依《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保护责任,对在校发生的伤害事件承担过错责任。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建议及时报警、通知学生家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尽快派人调查,同时请求派出所配合学校做好教学秩序稳定工作。依《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保护责任,对在校发生的伤害事件承担过错责任。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法律分析:

建议及时报警、通知学生家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尽快派人调查,同时请求派出所配合学校做好教学秩序稳定工作。依《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保护责任,对在校发生的伤害事件承担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文档

学生坠楼死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建议及时报警、通知学生家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尽快派人调查,同时请求派出所配合学校做好教学秩序稳定工作。依《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保护责任,对在校发生的伤害事件承担过错责任。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